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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49(2021年安全生产法49条规定)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二) 二、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1、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负责安全评价、认证的人员、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并对其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是对相关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安全评价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综合意见。安全认证是指有关机构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申请,对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一定要求进行的认证,并颁发证书或者标志。安全检验检测主要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设施、设备的质量性能或某些物质的成分和含量等指标和参数进行验证和测量。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报告(证书)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一些法律法规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估、认证、测试和检查。例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包括安全评估报告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第十七条还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年对其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生产和储存设施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是服务中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接受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委托,开展相应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过去,这些工作很多都是由相关行政部门直接承担。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中介机构将在这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已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甚至成为其审批、审批的重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决策。因此,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是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的一种,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要继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了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作用,必须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管。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定,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对其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由于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重要性高、专业性、技术性强,保证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客观、真实、公正的重要前提是承担相关机构从事安全评估、认证、检测、检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合格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具有严格、健全的内部业务管理制度等。没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能够提供客观、真实、公正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是不可想象的。实践中,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行所谓“安全评估”、“认证”、“检测”、“检查”活动,给生产造成严重隐患。安全。这方面也有很多血淋淋的教训。因此,《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这是非常必要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国家规定的资格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证券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例如,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设备、设备和仪器,健全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规则等。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否则,不得开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业务。负责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由国家决定。为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行为,激励其认真履行职责,必须明确和强化其职责。因此,《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对其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实践中,一些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不负责任,随意出具相关证书和报告。有的甚至与委托单位串通,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这些行为干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影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造成直接威胁。因此,负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保证其出具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故意出具虚假证书或者所出具的证书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依照犯罪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撤销相应资格。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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