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交通知识

长江大汛期不需再禁航吗(长江大汛期不需再禁航的原因)

7月23日18时,第三次洪峰经过武汉时,洪峰水位最高达到28.89米。这是长江自1999年进入汛期以来最大的洪峰,也是武汉有水文记录以来的第三高洪峰。对此,有人指出,1998年7月26日,武汉关水位仅为28.56米,湖北省长江石首至武汉、武汉至小池口648公里航区完全通航。禁止航行。为什么1998年武汉关水位比去年禁航时高出0.3米多,但仍然没有下达禁航令? 1996年7月18日16时至18日,长江中游监利至武汉段313公里航段实行88小时禁航。 1998年,长江形成了继1954年之后的又一次全流域特大洪水,长江继7月26日0时00分对石首至武汉375公里河段实行禁航后, 28日8时00分,武汉至小池口的263公里下游路段也被迫禁航。历时43天、千余小时,这在长江防洪通航史上尚属首次。 1998年的禁航期长达43天,在600多公里的禁航区内,数千艘船舶暂停航行。沿线港口、码头和航运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干线23个港口损失超过2.3亿元。仅航运企业长航航运集团损失就超过3亿,沿江一些大型厂矿损失更为惨重。同时,禁航也留下了一些后遗症。 1995年以来,长江客运量每年以30%的速度减少。 1998年43天的禁航,使习惯水路交通的沿江民众改变出行方式,选择其他交通工具。近年来,货运已成为长江运输的支柱。长江沿线有不少大型企业依靠长江货运来满足其原材料、能源的运输需求。汛期禁航,这些企业自然会逐渐考虑其他方式替代水运。为此,沿江一些大型企业领导和航运业内人士认为,没有必要为了防范大洪水而禁航。在谈到汛期船舶尾流对堤岸的影响时,长江船舶交通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刘耀顺认为,根据运动学原理,船舶在航行时会产生波浪,波浪在传播过程中会遇到岸边。它对路堤有一定的冲刷作用,波浪能的大小与船速成正比。要消除船舶尾流对路堤的侵蚀,第一步是限速航行,尽量减少船舶造成的波浪;然后驶离海岸很远。因为每次船舶能量向前传递时,波浪的能量都会逐渐衰减,而且波浪距离越远,尾流就越小。而且,目前在长江航行的一些大型客货船推进效率较高,形成双尾船型,尾流波相对较小。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对路堤构成威胁。长江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阮瑞文强调,目前长江航行船舶交通管制措施是解决船舶尾流对堤岸威胁的有效措施。只要当地港口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根据当地水体情况和堤防抗洪能力采取相应措施,船舶尾流问题并不难解决。因此,如果发生严重洪水,没有必要禁航。

本文由admin发布,不代表交通知识_交通违章_天津智能交通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jtzs/73471.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